鍛 工
第一條 鍛造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安全帽、防護眼鏡及防燙皮鞋。
第二條 高出兩米以上而又需要經常維修調整的設備,應有專用安全操作架(臺)。
第三條 氣溫較低時,錘頭、錘桿、工具應進行預熱。
第四條 高溫季節(jié)應有降溫措施。
第五條 手工鍛握鉗時,鉗柄應放在身體的側面,手指不得放在鉗柄之間。鉗柄不得對著自身或他人。鍛大件時,鉗柄末端應套上鉗箍。
第六條 各種操作機、機械手應根據鍛件形狀配有專用鉗口。
第七條 起重機吊運夾持的鍛件時,應找準重心和夾牢。
第八條 不準對冷料進行鍛打或下料,不準鍛打過燒坯料。
第九條 撞擊鍛錘的楔鐵時,鍛錘必須停運。
第十條 鍛件、料頭、料邊等物不準拋擲。
第十一條 禁止人體各部進入機件的運動行程范圍之內。不得直接用手和腳清除砧上的氧化皮、料頭、飛邊。不準用腳移動金屬物件。
第十二條 上崗前,設備的操作人員,首先對自己使用的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
第十三條 工作中應有一人指揮,指揮信號要統(tǒng)一明確。
第十四條 工作中,經常檢查設備、工具,受沖擊和震動的部位,不得有損傷、松動和裂紋。
第十五條 周圍5m以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六條 禁止在鍛造加熱爐旁取暖。
第十七條 工作結束后,錘頭應落放到砧子上,關閉鍛錘、輸送機、操作機、風扇等設備的電源或汽(氣)源。
第十八條 錘頭、剋子、沖子、摔子等工具,不得有裂紋、毛刺、卷口和明顯變形。各種工具表面不得粘油。
第十九條 打錘與掌鉗人應錯開一定角度,禁止對面站人。打錘時應聽從掌鉗人的指揮。掄錘方向不得有人。
第二十條 沖子、剋子等工具的錘擊部位不得淬火;冬季使用的工具要預熱;工具木柄長度適宜,不得有裂紋或松動。
第二十一條 當鑿切工件接近斷開時,應輕錘敲擊,毛刺、斷頭可能飛出的方向,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
第二十二條 鍛件要夾持牢靠,放置平穩(wěn)。鍛件需要斜鍛時,要注意選好著力點,首錘要輕擊。
第二十三條 當操作機在運行或轉動時,或所夾坯料沒有在砧面上放穩(wěn)時,不準錘擊。
第二十四條 剁料及沖孔時,必須將剁刀及沖子上的油水擦拭干凈。剁刀、沖子要拿正拿穩(wěn),不得歪斜。
第二十五條 避免上、下砧直接對擊。更換上、下砧時,應采用適當墊鐵托住錘頭。
第二十六條 錘頭運行過程中不得向運動空間塞放各種工具和量具。待錘頭懸起停穩(wěn)后方可在砧子上放置墊鐵。
第二十七條 墊鐵的上、下表面必須平整。放置平穩(wěn)后方可錘擊。
第二十八條 鍛件必須平放在砧子中心。各種模具必須套放準確。沖子在脫出前不許松鉗。
第二十九條 所用各種墊鐵、漏盤、壓棍、剁刀等物件,必須選用合適。
第三十條 使用腳踏開關操縱的鍛錘,在向砧上安放工具、模具或測量鍛件尺寸時,腳應離開腳踏開關,以防誤踩。
第三十一條 調整模具時,要用方木或專用支鐵支撐錘頭,并關閉汽閥。
第三十二條 固定上模的銷子和楔鐵,在靠操作者一方露出錘頭外的長度不得大于100mm。
第三十三條 鍛模燕尾的接觸平面,不得有雜物嵌入。
第三十四條 在工作中必須經常對開口銷、調整墊、定位銷及所有螺母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五條 裝、取工件時必須用工具,不準用手伸到鍛;蝈N頭行程內取鍛件。
第三十六條 腳踏板要有安全罩。
第三十七條 發(fā)現蒸汽或壓縮空氣等泄漏,應停止工作,及時檢修。
第三十八條 操作前,必須對防護擋板、限位開關、液壓管道、電纜、鋼絲繩、離合器及制動器等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九條 開動設備前要鳴鈴,設備運行范圍之內不準站人和堆放物體。
第四十條 操作機持料深度應超過鉗口的三分之二。夾持工件靠近鍛錘時,動作應緩慢。鍛件應放在錘砧中心,保持與砧面平行。
第四十一條 操作機司機與司錘必須密切配合,統(tǒng)一聽從拿鉗人指揮。錘擊時嚴禁按動操作機的平移、升降、旋轉開關。
第四十二條 操作機運行時,在平移、升降、旋轉及大、小車前進或后退范圍內,均不準有人或障礙物。
第四十三條 爐門升降機構及配重必須可靠。
第四十四條 及時清理爐膛中氧化皮、碎磚及其它無關物件。用壓縮空氣吹掃時,吹出方向不得有人。
第四十五條 使用火鉤、火鉗、撬棍等工具,要注意身后不得有人。裝爐、出爐操作不可過猛。
第四十六條 煙道及爐子周圍要經常清理,保持暢通。
第四十七條 如需要打開爐門進行爐內操作,或觀察時,在開啟爐門前應關小油門、氣門及風門。戴好防護眼鏡,穿好鞋苫,并與爐門保持足夠距離。
第四十八條 爐膛內溫度過高,余氣未排盡,不準進入爐門檢修或清理。進入電爐及煤氣爐內檢修時,外面應設人監(jiān)護,并在電源開關、氣閥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開動”的警示。
第四十九條 使用煤爐加熱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檢查渣池水位,清除煤渣,檢查后爐篦應復位;
二、點火前先打開煙道門,后開鼓風機,并檢查風機運轉狀態(tài)。
三、裝坯料時,不準直接扔入爐底,應將坯料放在爐臺上,再推入爐膛;
四、大料裝爐、出爐時應關閉風門;
五、工作完畢,關閉風門,封好燃燒室的火源,清除灰渣,關閉爐門,進行清掃。
第五十條 一般規(guī)定
一、安裝模具必須將滑塊開到下限,閉合高度必須在允許范圍內,避免偏心載荷;模具不得有裂紋,且必須堅固牢靠。
二、工作中,嚴禁將手和工具等物體伸進危險區(qū)域內,小件要用專門工具進行操作。處理模具卡料故障應用工具,嚴禁直接用手。
三、兩人以上操作時,應定人開機并協(xié)調配合。
四、每沖完一個工件,手或腳應立即離開按鈕或踏板,以防誤動作。
五、沖壓熱料時,模具應預熱。對低于沖壓溫度的坯料,必須重新加熱。
第五十一條 摩擦壓力機
一、檢查模具閉合高度,工作行程不得大于沖頭最大行程。當進行壓印或校正等剛性沖壓時,其行程不得超過最大行程的65%。
二、安裝模具前,應使沖頭停在上方位置,并可靠剎緊和支撐,切斷電源。調整模具后,必須緩慢降下沖頭進行試驗;安裝帶有頂桿的模具時,必須調整好限程塊,緩慢進行試驗。調試好后,必須可靠固定。
三、開機應先開動油泵(或壓縮空氣閥門),然后啟動摩擦輪電機。停機時則相反。
四、嚴格控制上升行程,防止摩擦盤撞擊飛輪橫軸。
五、飛輪沒有停穩(wěn)時,不許進行調整工作。無關的物件不得放在工作臺面上。
六、液壓操縱的摩擦壓力機,油泵、溢流閥、分配閥等如有失靈,應及時修理。
第五十二條 曲軸壓力機
一、安裝模具前,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和模具閉合高度。工作行程不得小于沖頭固定行程。
二、腳踏開關必須裝有安全罩。
三、裝卡模具時,應將曲軸開到下點,調好模具間隙,緊固后進行試沖。
四、必須將前一個工件的飛邊取出后,方可進行后一個工件的沖切工作。工件應正確地放在凹模之內。
五、用手扳動飛輪,檢查沖頭的行程與陰模的間隙,防止開機時頂機或啃模。
六、調節(jié)連桿時,首先應把壓緊螺帽松開;調節(jié)時不能超出安全范圍;調好后,必須將壓緊螺帽擰緊。
七、工作中發(fā)現連擊或模具緊固螺釘、楔子、壓板松動,應立即停機處理。
八、工作臺上不得放其它物件。
第五十三條 水(油)壓機
一、在開啟操作閥門前,必須同泵站(泵站應有專人看管)取得聯系。閥門應緩慢開啟。
二、水(油)壓機工作壓力不得超過該機的允許規(guī)定。
三、沖壓時,人身不得靠在水(油)壓機上,操作者不準站在橫梁的正下方。
四、在壓制或校正工件時,不準用手把持工件,不準用不規(guī)則的臨時墊鐵或其它圓棒作壓墊校正。
五、水壓裝置應使用乳化液,以防腐蝕。
六、不允許用水(油)壓機修整冷鍛件,上砧接觸鍛件時不得有沖擊。
七、水壓裝置的最高位置應設排氣裝置,最低位置應設排水位置。
八、油缸、油泵房周圍及煤氣管路附近,不準明火作業(yè)或吸煙。易燃、易爆物品應離開工作現場10m以外。
第五十四條 操作人員首先要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了解電液錘的基本工作原理。
一、開工前,首先查看壓力表讀數是否正常并與上一班時的壓力作比較。檢查導軌潤滑情況,并加注潤滑油。
二、查看錘頭上的兩個半圓楔有無松動,有松動的應擰緊。
三、查看下封口處螺栓、螺母有無松動,有松動應擰緊。
四、檢查操作部分各聯接部位是否正常,銷軸有無脫落,螺母是否松動。
五、檢查主操作閥前、后壓蓋的螺栓是否有松動,如有松動,應緊固。
六、檢查電氣柜上的電源開關是否合上,操作按鈕箱上的電源指示燈。
七、關閉放油閥,啟動電機,打開氣瓶組總截止閥,等“蓄能器滿”指示燈亮后,空運行3~5min,檢查液壓站各部位運行情況及各管道無漏油的地方,開錘試運行,確認一切正常后,開始正常工作。
八、關機時,先停錘,然后關閉氣瓶組總截止閥,再停電機,最后打開放油閥,把蓄能器的油放掉,這時錘頭落在最下位置。查看兩個壓力表讀數并記錄下來(為下一班提供參考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