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非京籍考生家長稱其子女2013年高考網上報名成功,但北京教育考試院很快表示,這并不代表異地考生已取得高考報名資格,并強調報名參加北京2013年高考的考生須具有本市正式戶口。而在上海,盡管政府已承諾根據外來人口“積分制”管理制度,持《居住證》A證人員的子女能在滬參加中考、高考,但由于積分體系細則尚未出臺,這一制度至少仍無望落實。廣東則明確表示,2013年高考報考者必須具有廣東省常住戶口。(據12月3日《人民日報》)
在安徽、江西、福建等一些省市的異地高考“門檻”紛紛“放倒”之際,“北上廣”這些“焦點地區(qū)”的異地高考政策卻仍處在“難產”狀態(tài),讓人在無奈之余不得不追問:放開異地高考,“北上廣”到底還要等多久?
誠然,與已經出臺異地高考政策的省市相比,“北上廣”屬特大城市,外來人口集中、資源承載壓力大、政策牽涉面廣、改革成本相對較高,的確存在諸多“難言之隱”,指望其對異地考生一夕之間敞開大門確實不容易,對考生具體情況不加區(qū)分“一刀切”式全方位放開也不現實。但作為教育公平的“起點議題”之一,異地高考本質上已然涉及到公民基本權利這一核心問題。特別是在社會公平意識不斷增強的今天,一味地強調困難,或是在改革面前推諉、遲滯,恐怕不僅難以服眾,或更不利于問題的解決。
社會公眾能夠理解,任何一項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任何一項改革也都難免伴隨著陣痛和風險。但人們需要清楚地知道,自身訴求是否能夠在可預見的將來得到滿意的回應?
北京市教委此前表示,異地高考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那么快何時公布?對于已經確定要通過“積分制”解決異地高考問題的上海,“積分制”的操作細則何時出臺?是否有政策“試行期”“過渡期”?外來人員和隨遷子女快何時能夠受惠?廣東準備何時就此問題征求公眾意見,或向公眾進行發(fā)布?對于社會的關切,相關政府部門還需及時做出回應。
眼下,2013年高考報名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一些地方甚至已經接近尾聲,每一個異地考生家庭都懸著一顆緊張的心,期盼著、等待著。在這種時刻,這些懸而未決的問題不能和公眾玩“猜謎游戲”,應該盡快給公眾一個交代,為改革爭取更多的理解和共識。
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須知
報名地點是怎么規(guī)定的?
考生可以在任何一臺與互聯網相聯的計算機上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報名信息。但考生進行信息確認和照相的地點必須是戶口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
考生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應屆考生,其常住戶口與就讀學校不在同一設區(qū)市的(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跨設區(qū)市招收的學生除外),確需在就讀學校所在設區(qū)市報名的,須由常住戶口所在設區(qū)市學籍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證明,方可報名。在民辦學校就讀的應屆考生,可在學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社會考生因特殊情況確需跨市報名的,須由借讀地設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與考生戶籍地設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協商同意后可以在借讀地報名。市內跨縣是否可以借考,由各設區(qū)市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戶籍和學籍在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的考生,只能在貧困地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并由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貧困地區(qū)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并具備報名資格的考生,由報名點所在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資格審查后進行集中公示,報所在設區(qū)市匯總、審核。省教育考試院將在網站上進行集中公示。未在戶籍或學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的貧困地區(qū)考生,不具備報考貧困專項生資格。
在我省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臺灣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在我省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填發(fā)的“外僑居留證”,也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參加經教育部和省批準的院校單獨招生的考生須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外省在我省借讀和我省在外省借讀的考生需回戶口所在省報名。(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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