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時,開發(fā)商收回購房合同,是否意味著合同已經解除?
問:王先生買了套預售商品房,因為調到外地工作,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解除售房合同,退掉已購房屋,開發(fā)商也表示同意。開發(fā)商要求王先生把已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交回,把購房款退還給王先生,請問這是否意味著購房合同已經解除?這樣做妥當嗎?
許多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后,因為種種原因,向開發(fā)商主張解除合同退房時,往往是將購房合同交回開發(fā)商,開發(fā)商退回購房人已交款項,其實這種做法是不妥當的,留下極大的法律隱患。因為沒有證據表明雙方的購房合同已經解除,而恰恰相反,現有的由買賣雙方簽字蓋章的購房合同表明合同已經簽訂生效,如果開發(fā)商以一定要雙方簽字蓋章的購房合同要求購房人履行合同,那對購房人十分不利,所以退房時,一定要與開發(fā)商簽訂合同解除協(xié)議,雙方各執(zhí)一份,或者在雙方已簽訂的合同上由雙方簽上“合同作廢”等字樣,然后由雙方保存。
后 記
衣食住行,安居樂業(yè),家是一個人遮風避雨的港灣,有房子不一定有家,但是有家一定要有房子,所以購房置業(yè)幾乎是每一個人必須面臨的選擇。一套房子往往是許多人一輩子省吃儉用的積蓄,有的還要向親朋好友請求“贊助”,年輕人為了買房子,不得不向銀行巨額貸款,變?yōu)楸池摮林刎摀摹胺颗薄5欠慨a市場魚目混雜,許多人在付出巨額房款后卻得不到期望中的房子,有的甚至血本無歸,房財兩空。如何防范購房法律風險,是購房人頭疼關心的話題。期望這本小冊子對購房人防范法律風險提供些許的幫助。
當然,為了使這本小冊子趕在河北首屆住博會與讀者見面,所以略顯有些倉促,有些粗糙。為了彌補心中的遺憾,也是為了更好指導購房人防范法律風險,我們編寫的《購房無憂——防范購房法律風險實務問答》一書將于近期出版。《購房無憂》一書主要由以下幾部分構成:上篇:購房法律實務問答;中篇:購房熱點專論;下篇:購房糾紛案例精析。其中增加了許多讀者關心的話題,比如:購買二手房之“六大注意” (如:房屋產權、結構、周邊環(huán)境和配套設施、物業(yè)管理、選中介等),購房合同條款揭秘(如面對洋洋灑灑的購房合同,其實你只需關注三點就夠了),以及物業(yè)服務等購房人關注的熱點問題等等,以期該書能真正成為購房人的購房必讀,置業(yè)指南,做到“一冊在手,購房無憂”。
河北信聯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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